关于发布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 (中电联字〔2015〕1号)
来源:本站 作者: 发表时间:2015-07-01 10:53 浏览次数:各有关单位:
为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求,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市场秩序,提高信息系统项目质量,保障信息安全,加强行业自律,促进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,更好地为企业和用户服务,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(以下称电子联合会)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,依据企业综合能力和水平评价的行业规范及团体标准,开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(以下称资质认定)工作。
根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,电子联合会已成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,开始起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。在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正式发布前,为指导资质认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,电子联合会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组织制定了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。
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,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。对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工作如有疑问、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联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(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)。
电子联合会资质办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3号楼101室(邮政编码:100846)
联系电话:010-68208065/68208063
传真电话:010-68218535
工作邮箱:sio@citif.org.cn
联 系 人:杨军 娜仁图雅
附件: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
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
2015年 6 月30 日